2012-04-16
楊照:建設公司的形象還不夠壞嗎?
楊照:建設公司的形象還不夠壞嗎?
【2012/04/10 聯合報 / 楊照】
「有時候真的很牙癢癢,忠泰建設、樂揚建設、森業建設這些惡名昭彰的都更公司一個比一個大尾、難對付,明明就知道哪些建商是混一起的,樂揚也只不過是被推出去的車,但有些建商就是可以一手XX一手作前衛文化形象!!!這只會讓我覺得所謂檯面上的當代藝術真的相當噁爛!!!苦於沒有被告的人身條件,話沒法隨意講,但真的覺得,如果藝企合作非得和這些財團扯上關係,那我要徹底告別『當代藝術』了,因為這個詞遲早汙名化!」
這段話是北藝大碩士生黃惠瑜在她的臉書上寫的,簡單一眼看過去,應該就看得懂,黃惠瑜憤怒、批判的,主要是針對「所謂檯面上的當代藝術」,那些「和……財團扯上關係」,接受贊助的「當代藝術」。因為這段話,黃惠瑜被以「妨害名譽」的罪名告上法庭了,告她的,不是任何一位當代藝術家或哪個當代藝術團體,而是樂揚建設。
對,就是「文林苑」都更案的主人,那個樂揚建設。雖然黃惠瑜的文字裡,的確指名罵了樂揚建設,但會因而挨告,還是真讓人感到驚訝。除了驚訝於建設公司不了解黃惠瑜文義上的主從關係,主要罵的是「所謂檯面上的當代藝術」,才牽連到建設公司之外,最讓人驚訝的,畢竟還在於:樂揚建設真的不知道自家公司,乃至於所有搞「都更」的建設公司,在「文林苑」案的風風雨雨中,形象已經有多糟糕了,而讓他們名譽大受毀損的,難道是黃惠瑜的文字嗎?難道他們認為藉由告黃惠瑜,可以有助於恢復他們的名譽,提升他們的形象嗎?
樂揚建設的經營者看不到,我們卻應該看得清清楚楚,「文林苑」案弄成這樣,盲目「依法行政」的市政府有很大責任之外,建設公司這個行業在台灣長期形象不佳,也是個極度重要的因素。這不是今天才有的情況,而是幾十年台灣經濟發展中累積下來的問題,多少人有過和建設公司買賣交易的經驗,多少人有過和建設公司互動中的不愉快經驗。建設公司在這個社會上,是個受尊重的行業嗎?是個受信賴的行業嗎?講起建設公司,大部分的人是肅然起敬、是微笑感心,還是咬牙切齒?
建設公司一直承受著唯利是圖、官商勾結、巧立名目、不誠實不老實的負面形象,而偏偏「都更計畫」要能順利成功,最需要的卻是委託戶的信任,沒有信任,就不可能有將土地、住房未來交託出去的決定。從這個角度看,想要做「都更」,看好「都更」的市場,建設公司別無選擇,非得要努力改變形象,不只是自己企業的形象,而且是整個產業的形象。無法改頭換面成為值得被信賴、甚至是值得被尊敬的企業,要做「都更」,怎麼可能成功?
「文林苑」案影響的不只是王家,不只是其他委託戶,而是整個台灣「都更」發展的未來。過程中,樂揚建設已經先做了最糟的示範,每一個環節都讓人聯想起建設公司的負面壞處,他們竟然還不能從中獲取教訓,趕緊改弦更張,想辦法與這個社會和解,建立新的形象,反而還想要以法庭興訟的方式來威嚇批評他們的人,如此經營智慧,叫人只能嘆為觀止啊!
現在最應該去抗議樂揚建設告黃惠瑜的,不是戴立忍或其他參與「文林苑」抗爭的人,而是同樣在做「都更」案的建設公司們——樂揚這樣搞下去,會讓你們手上所有「都更」案統統都失去支持的!
(作者為新新聞副社長兼總主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