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-04-03

南方朔:不正義的政策公務員要有抗拒勇氣


不正義的政策 公務員要有抗拒勇氣
【2012-04-03 中國時報 /  南方朔】

     亞里斯多德在他的經典著作《政治學》第四書裡有句千古名言。他說:「深思熟慮的慎重乃是統治者特需的美德,而人民特需的美德不能為慎重,必須是正義感。人民等於是笛子製造者,統治者則是吹笛人,把人民造的正義之笛,吹得悅耳動聽。」

     今天台灣的人民,尤其是新一代的人民,確實已有高度發達的正義感,三百多個市民及大學師生在正義感的驅使下,關切與他們無關的政府違背公平正義的問題,在文林苑強制拆除案上以肉身抵抗警察官僚的暴力。如果北市府、內政部或行政院,甚至總統府,有任何一個人還有慎重的美德,都可在三月廿八日下午之前為強制拆除喊停,讓人民的正義得到回應,則人民所製造的正義之笛就可被吹出悅耳的笛聲。可惜的是人民的正義感完全得不到統治者們任何的回應,還是硬幹蠻幹到底。官員和警察,把人民的正義之笛,吹出了一片離譜的噪音。由於政府的強制拆除已動了民憤,拆除之後,行政院長陳?和內政部長李鴻源才會出來講一些《都更條例》要檢討修正的馬後砲,這些話為什麼在房子未拆之前不會講?政府的大官們對政府所做的不公不義之事,為什麼會麻木無感到如此程度!

     第二次大戰前,由於人權正義觀念尚不發達,政府的不公不義及惡法亦法這一套反動的標準尚有存在的空間;但自二戰之後,由於人權正義的觀念漸興,人民對政府的不公不義已提高了警覺。面對這種新情勢,統治者「深思熟慮的慎重」遂日益重要,他們在與人民權益有關的政策與立法上必須有嚴格的邏輯一致性,發現問題就要劍及履及立即更正,公務員要有抗拒執行不公義法律命令的道德勇氣。但台灣在都更問題上卻上述原則全都違背,文林苑都更案遂成了政府以惡法欺壓人民的政府犯罪事件。

     台灣的都更立法是少見的爛立法,它漠視人民權益,偏向建商的心態已具體可見。由於立法不公不義,法律的陷阱在坑害了人民時,地方政府掉進了陷阱中。

     因此,文林苑都更案,儘管台北市政府被全體國人罵到臭頭,但我還是要替懦弱愚蠢的市政府講句公道話。市政府為都更的執行者,市政府執行的經驗早已知道都更條例有問題,四度行文內政部要求修法,但內政部完全置之不理;二○○九年由於都更條例第卅六條有爭議,建商也行文營建署詢問是否違憲,營建署回文答「與憲法並無抵觸」;去年九月市政府顯然對文林苑代拆之事覺得不安,又向營建署請示,營建署回文不拆除即是「行政怠惰」。台北市既然知道都更及文林苑有這麼多不妥的問題,如果是我當市府官員,我一定拚著這頂烏紗帽,也要拒絕執行不正義的法律,正式與行政院和內政部對幹。可惜的是台北市政府的官員明知文林苑都更強制拆除不妥,卻少了最後的道德勇氣。如果市政府能在最後關頭停止拆除,市政府一定會贏得全體國人的尊敬,而不會變成今天人人喊打的狗熊了。

     今天,文林苑拆除案仍餘波未了。此案若被解釋為違憲,市府還得賠地賠屋,而且由於它證據確鑿,被裁定為違憲的可能性極高,設若違憲,市政府仍然要賠地賠屋,文林苑將王家劃入的都更範圍也要作廢重來。因此在這個全案仍未了的時刻,政府不宜再用「於法無據」為理由,拖延賠地賠屋的時間;政府用有違正義的法律侵害到人民的權益,就要主動的負起賠償還原的責任。台灣的都更在行政院及內政部麻木不仁,市政府顢頇又缺乏道德勇氣下,搞出個文林苑拆除的大濫攤子,這個濫攤子不能再拖了。以前就是因為拖而出了大問題,現在如果再拖,誰知道還會拖出成多大的紕漏。

     政府做了不公道不正義的事,就應立即更正;如果上級麻木不仁,下級就要有勇氣敢於抗拒而不去執行,台灣的官員們應從文林苑都更拆除案學到很多教訓。

(作者為文化評論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