訪故居看梵谷的戀愛
丘彥明【2010/01/13 聯合報】
十年間,我陸續走訪完梵谷的故居,一些地方留下過他愛情的痕跡。
廿歲的梵谷,前往倫敦古伯畫廊任職,在哈克福特路租屋。故居房屋不大、建材普通,是整條街連幢房子的最邊間。梵谷很快愛上年方十九活潑可愛的房東女兒尤金妮(Eugenie Loyer)。遭受拒絕仍窮追不捨,觸怒房東母女逼他搬家。遷居肯寧頓路,梵谷經常走路去站崗,卻沒能感動意中人。梵谷失魂落魄無心工作,最終離職。
返回荷蘭,梵谷敵不住思念之苦,尋得英國海邊冉斯蓋特一寄宿學校的教職,再度赴英。為了能遠遠望見尤金妮一面,他利用周末步行一百九十公里,花二十多小時步行到倫敦,再趕回學校。兩個半月後學校遷至艾斯沃茲,距倫敦廿九公里,減少了他許多腳程。不久他轉換學校任教,受校長瓊斯牧師影響,將痛苦的單戀移情至宗教方得解脫。
一八八一年四月梵谷住回艾登父母家。夏天,表姊凱(Kee Vos Striker)帶八歲兒子來家中度假。寡居的凱長梵谷七歲,溫柔婉約,常與梵谷一起散步,也陪伴他到郊外素描。梵谷激起愛慕之情,鼓起勇氣求愛,「不,不,永遠不可能!」凱倉皇逃離。
廿八歲的梵谷堅持真誠之愛可扭轉局面,寫信無效,秋天親往阿姆斯特丹皇帝運河街姨父母家(依傍運河全是櫛比鱗次的華屋),求見凱不成,他亳不猶豫把手放到燭火上灼燒以明心志,卻沒感動凱現身,不得不悲痛斷念。
次年一月梵谷到海牙習畫,下旬遇見欣(Clasina Maria Hoornik),一個已有小孩又懷孕的妓女。他伸出同情之手,以弟弟西奧資助的有限生活費,與欣展開不受親友祝福的同居關係。租房現今不再,但很容易找出當時房子狹小局促的感覺。情史延續一年九個月斷裂,梵谷離開。
一八八三年十二月至一八八五年十一月,梵谷和父母同住紐倫牧師屋,遇見瑪格(Margot Begemann)陷入戀愛。瑪格家與梵谷家毗鄰,兩幢華屋並駐於貝赫街上。卅歲的梵谷曾寫信向西奧表白:「我們兩人真正地相愛。」決定結婚,可惜女方家堅絕反對,瑪格服毒自殺獲救後被送走。清麗端莊的瑪格雖長梵谷十二歲,卻是唯一真正愛他的女人,梵谷事後惋嘆命運作弄。
綜觀梵谷初戀是典型的少男情懷,以充滿幻夢的行動來表達激情;第二次愛情,其實帶有濃厚戀母情節,他卻誤以為愛情;第三次完全是他宗教悲憫和性宣洩的結果;第四次愛情,最初梵谷是有點公子哥兒玩世不恭的態度,但兩情相悅終於轉折為成熟的戀情。
梵谷對於色彩特別敏銳關注。他曾學鋼琴,每彈一個音都要詢問教師是何顏色?能以什麼色彩來形容梵谷的戀愛?我想,尤金妮應是彩虹,璀璨的七色,遙遠縹緲;凱應該是溫暖的橘紅色與恬美雋永的天藍色和淡紫色;欣呢?可以用褐色系列及灰色、墨藍色代表他們感情夾雜的綿綿的愁苦;而對瑪格的愛則是高雅堂皇的金色和聖潔的白色,卻也摻雜了紅色與海藍色吧!
(作者為旅荷作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