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體怨恨中的Makiyo
【2012/02/11 聯合報 / 詹偉雄】
Makiyo事件正席捲台灣,當名嘴們賣力帶動全民公審時,也開始激起知識分子對媒體的反向批評:它們不僅無休止地追蹤、狩獵一則「不合比例原則」的新聞,還盡可能地挑起各種情緒性反應,以使新聞的熱度能夠延續。
然而,在「公審Makiyo」此樁事件中,我們都清楚明白:媒體並不是「因」,在事件前,整個社會要公審某個人物的怨氣已經在那兒了,只是此時Makiyo走了進來,自己添薪加火(以「摸胸」來建構毆人事件的第一因),創造了社會情緒的流動與爆發。大家清楚明白:如果事件中沒有這位爆乳女星,只是友寄隆輝與無名的友人毆打了一位本地司機,這事件就不會變成烽火漫天的全國新聞。
廿世紀初,德國社會學家舍勒(Max Scheler)在他的一篇名之為「道德建構中的怨恨」的論文中,指出了現代資本主義社會裡的核心精神,並不是強大的營利欲望,而是「怨恨」。怨恨是一種特別的情緒,它來自人們受到了某種的傷害,但卻不能立即、當下地作出報復或反擊,必須隱忍下來,久而久之,這種隱忍便醞釀成一種「無能」或「軟弱」的普遍感受,從而建構了怨恨。
之所以現代社會中會有著「瀰漫的怨恨」,來自資本主義內在的某種「平等主義」假設,與社會實質發展之間的「事與願違」:照理,人人都有權利與別人相比,然而事實上卻是「完全地不能相比」;明明我們生而平等,我本來應該像你一樣地風光,卻沒能如你那樣得意;當這種「不平」日積月累,一觸即發的怨恨便儲備於現代社會中,伺機爆發。舍勒強調這是「中產階級」特有的集體情感特徵,因為勞動階級和富人比較能接納「不平等」,唯獨具備一定知識能力與市民意識的中產階級,才會強烈地感受到「應然」與「實然」間的無邊失落感。
怨恨心緒的抒發,常常形諸於個人世界裡的「酸葡萄」語言,但它的爆發能量,則表現在「把高位者拉下馬來」的集體行動中——「他不過是和我們一樣的人,出包了,終於原形畢露」、「原來他的平步青雲,靠的都是說謊和欺騙」、「表面風光,實際不過如此」,媒體與網路上的公審、人肉搜索、「有圖有真相」,八卦新聞裡對明星生活的踢爆、諷刺、挖苦,都代言著集體怨恨中的強烈情感;或者推舉一種新形態的「博愛」觀念,藉著讚頌、肯定「小市民」共通的價值(孝順、友愛、一夫一妻真愛……),來否定、貶抑、譴責它怨恨的對象。
當年的璩美鳳、早先的「台大中指男」、「張柏芝/謝霆鋒婚變」,與Makiyo一樣,都激起了媒體的追逐,社會在其中激情地目睹、經驗了「正義的平反」,他們在目標新聞人物的向下沉淪中,為自己失落的尊嚴扳回一城。Makiyo過往飲酒爆乳拜金的形象,雖然打造了收視率,卻也早早預約了社會的重錘,璩美鳳與張柏芝暴露了保守道德最忌諱的「性出軌」畫面,社會便期待她們人生完全解組,「中指男」如果不是「台大生」,還有人要公審他嗎?
媒體報導永不休止,是因為社會內在渴望「正義要重複彰顯」:Makiyo事件過後,誰是下一個讓人「咬牙切齒」的人物?
(作者為學學文創志業副董事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