跑酷 在都市叢林跳躍吧
畢恆達 [2009/10/07 聯合報]
在樓頂上奔跑,跳躍至隔壁建築物的樓頂,翻滾起身,從樓梯扶手滑下,轉體飛身彈跳,越過窗戶,繼續奔跑。這種在人造建築空間中快速奔跑的動作,大大影響了近來電影中的動作風格。《企業戰士》、《終極警探4.0》等電影讓跑酷(parkour)運動廣為人知,但是電影特效也讓人誤以為跑酷是一種炫技。
這種奔跑動作,源自於一群在巴黎利斯郊區成長的青少年。正如多數小孩,總喜歡在矮牆上行走、穿越圍籬、躍過交通錐。不同的是,他們保有童心,長大了仍然在都市空間中穿梭奔跑,並發展為跑酷,亦即障礙訓練,強調有效地縮短移動的時間與距離。其中的主要人物為David Belle與Sebastien Foucan。他們後來因理念不合而分手,Belle主演電影《暴力特區》,而Foucan將此運動發展成「自由奔跑」(free running),更注重動作的表達與創造。他主演了電影○○七《皇家夜總會》前廿分鐘的追逐戲,並參與瑪丹娜的全球巡演。
一種身體移動的藝術
他們這群玩伴本來喜歡溜冰、玩滑板,可是市政府刻意在都市公共空間到處鋪上鵝卵石,讓他們無法玩耍。他們到公園玩,又被趕出來。結果他們開始攀爬任何東西,找到克服障礙的移動方式。
跑酷是一種身體移動的藝術,在環境中不受限制去表達自我的藝術。它不在於跳得多高或多遠,或者做出多炫的動作,重點在於將自己的身體與環境結合,體會其間的互動關係。奔跑因而可以訓練身體協調、控制危險、面對恐懼與專注的能力。
跑酷是一種態度,一般大眾只是沿著人行道行走,他們卻企圖嘗試探索不同的路徑。用走路取代搭車,用走樓梯取代搭電梯,並且用一種全新的方式看待建築物與都市空間,將障礙(如階梯、欄杆、牆壁)轉成都市的家具,跳躍的起落點。城市因而不再死氣沉沉,而處處是風景。
他們只需要最原始的自己的身體和一雙球鞋,就可行走天下。一方面回到動物的本能,追隨天生具有的跑、跳、遊戲的欲望,在空間中移動。就像水一樣,遇到岩石,可以毫不費力地從其上方、下方、左右流過。一方面使用最低限的資本與科技,不需要特殊裝備與場地,就可以漫遊城市。
一種生活方式與哲學
跑酷不是一種假日的休閒娛樂,而是生活方式與志業。所以不是只有在周末時候才練習,周間又回到上班族的例行公事。任何時間與地點,都可以從事自由奔跑。當都市空間依照商業邏輯來組織,強調秩序與安全的時候,跑酷者重視自由,消解了現代科技資本主義都市地景的意義,將整個都市當作體操的叢林。
跑酷從有效地縮短時間與距離,演變到身體與環境的對話,再成為一種生活方式與哲學。雖然並非人人都可以從事自由奔跑的特技動作,在屋頂與樓梯間跳躍,但是每個人都可以將城市與人生視為運動場。不走最舒服的路徑,探索自己的身體,利用障礙來成長,為自己而跑。人生,不也是一種化障礙為成長助力的藝術!
(作者為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)